美国大使馆提醒入境携带大额现金须申报
按美国法律,告知当事人,因其携带现金额度超过1万美元且未如实申报,予以暂时没收,在提供法律文件证明该笔现金的合法来源并经审查属实后方可领回。
国内一公司三名职员来美参加商务活动,部分差旅费约1.7万美元现金由其中一人负责保管。当时三人认为这是整个团队的活动经费,人均不超过1万美元,遂入境时未申报,结果被悉数没收,后经聘用律师并交纳罚款后才要回。
总领馆提醒国内赴美旅行人员,当必须携带的美元现金数额超过1万美元时,务必在海关申报单上声明,并提供足以证明现金来源合法的银行对账单等法律文件,以免违反美国法律并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按美法律规定,申报不会招致任何税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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