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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被诉 因少女胸大判无罪

发布时间:2013-11-18来源:查字典留学网

台湾男子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被诉 因少女胸大判无罪

台湾今日新闻网11月17日讯: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大学生,因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遭起诉,台北地院日前认为,少女身材高挑且有C罩杯,李男是误认她已满16岁,判无罪。

15岁少女去年9月趁母亲外出上大夜班时,带李姓男友(23岁)回家,献出初夜,却意外被母亲开门直击,报警控告李男性侵。检察官认定是你情我愿上床,可是当时少女仅15岁,差1个月才满16岁,仍依最重可判刑7年的与未满16岁男女性交罪,起诉李男。但台北地院日前认为,少女身材高挑且有C罩杯,李男是误认她已经满16岁,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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