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的政治情况介绍
议会
两院制。参、众两院分别由30名参议员和99名众议员组成,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国会主席兼参议长由副总统兼任。众议长由众议员选举产生,任期1年。每年3月15日至12月15日为国会会期。闭会期间,由参、众两院组成常设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
政体
宪政共和制
法律体系
基于西班牙民法体系;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
宪法
1830年7月18日颁布第一部宪法,后多次修改。1951年的宪法废除了总统制,建立国务会议制(最高行动权力机构)。1966年修宪,恢复总统制。1973年军人政变后停止实施宪法。1985年民选政府上台后即予恢复。宪法规定实行民主共和制,设总统和副总统各一名。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和各省省长均由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总统可隔届再次竞选。总统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副总统为当然参议员,兼任国会主席和参议长。
司法机构
最高法院由5名大法官组成,需经国会批准。大法官任期10年,退休年限为70岁。院长由五人轮流担任,任期1年。
主要政党
(1)广泛阵线:左翼政党执政联盟,议会第一大政治力量。成立于1971年,包括人民政府运动、社会党、基督教民主党、共产党等派别。1973年被军政府取缔,1982年恢复合法地位。1989年、1994年两度竞选首都市长成功。1994年同其他左翼政党组成进步联盟—广泛阵线。2004年,新多数派加入,改名为进步联盟—广泛阵线—新多数派。2005年再次改名为广泛阵线。1994、1999和2004年三次推举联盟主席巴斯克斯参加总统选举,前两次未获成功,第三次在大选首轮投票中胜出。以社会民主主义为指导思想,认为民主应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三方面内涵:追求政治民主,反对集权统治;追求经济民主,反对贫困;追求社会民主,主张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在对外交往中主张通过对话和平解决争端,捍卫自决,反对干涉、封锁、以大欺小。现有20多个左派政党和派别,主要有“人民参与运动”、“乌拉圭大会”、“新空间”等。2008年3月29日,“三月二十六日运动”派别退出联盟。
(2)白党:又称民族党。在野党,议会第二大政治力量。1836年成立。代表农牧业主利益,在内地特别是农村影响较大。政治上主张维护国家主权、公民自由和宪法,追求正义的民主社会。主张改革经济、社会和国家体制。奉行独立自主、多元化外交政策,在自决和不干涉原则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发展关系。1973年被军政府取缔,1982年恢复合法地位,曾于1990年至1995年执政。2002年10月退出与红党的执政联盟。党内有“埃雷拉派”、“实干派”、“全国罗查运动”、“全国挑战派”等派系。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领导委员会。
(3)红党:在野党,议会第三大政治力量。1836年成立。传统中右翼政党,代表工商资产阶级、社会民主主义者和自由职业者利益。信奉民主、自由、参与、社会公正原则。对内主张建立合理的国民经济体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公平分配收入。对外强调民族自决和不干涉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积极参与和推动多边合作及拉美地区一体化。历史上曾执政100多年,1973年被军政府取缔,1982年恢复合法地位,1984、1994和1999年三度在大选中获胜,但近年渐趋式微。党内主要派别有“激进巴特列主义”、“巴特列论坛”、“红色巴特列联盟”和“九四运动”等。全国执行委员会为该党领导机构,由15名委员按月轮值主席。设总书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