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业移民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大陆申请人必须先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方可提出申请,澳门、台湾和外国地区申请人可直接提出申请;
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申请人能够对本港经济做出重大贡献;
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来港投资:
(1) 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以及
(2) 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2.签订协议
5.向香港入境处递交资料
8.获取原则批准签证。
11. 申请期限: 四到十个月 1.一人申请,全家移民。申请人偕同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移居香港
4.无生育限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即可取得特区护照
7.更多香港临时身份征,即可享受与香港永久居民相同的教育和医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