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护照加注办理的申请条件
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更的(包括姓名、姓名其他读音、出生日期和近照),可以申请在备注页上办理加注,加注内容以本人户口本或公证书为准。
注:
1.护照延期、换发及补发的,必须在备注页上加注原护照号码。
2.持照人性别、身份证号不可变更。
天津护照加注申请人可先咨询清楚加注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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