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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因私出国护照首次办理、换发和补办条件

发布时间:2011-01-16来源:查字典留学网

重庆因私出国护照首次办理、换发和补办条件

重庆市居民可以就首次办理护照、换发护照和补办护照三种情况查找需要办理的条件。

一、护照申请

1、交验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者其它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2、提交填写完整和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的“申请表”。护照照片规格:像片为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像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服,儿童不系红领巾。 像片尺寸:48毫米x 33毫米,头部宽度:21—24 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像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像片要求申请人着深色上衣,人像清晰,层次分明。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3、按规定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二、护照换发

1、交验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它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2、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换发需提交单位意见。

3、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填写《申请表》即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已延期二次,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

(2)护照签证页用完;

(3)护照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公安机关予以换发;

(4)护照被涂改,已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处罚执行完毕3个月;

(5)其它经原发证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三、护照补发

1、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附符合因私护照规范的相片2张;

2、提交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3、提交市级报纸(如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登载的遗失声明;

4、交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户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

5、如申请人在境外遗失护照且已回国的,凭旅行证申请补办,不再提交上述2、3项证明。

6、申请补发护照的,公安机关原则上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后方予补发。

7、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补发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四、咨询电话:

1、语音咨询63961944(24小时服务)

2、人工咨询(上班时段服务):出国护照咨询63962038、境外人员办证咨询62039。

查字典出国留学网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你有所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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