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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护照加注办理

发布时间:2011-01-15来源:查字典留学网

上海静安区护照加注办理

办事机构:

出入境办

办事地址:

胶州路415号 静安公安分局接待大厅

受理时间:

周一~周六8:30-17:00

办事机构联系电话:

62588800*38366或38368

办事条件:

1、静安区常住户口居民,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2、持照人要求加注护照(上海签发)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3、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事所需手续资源: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1张。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提交所持的有限护照。

4、提交签证通知书、入学通知书、公证材料等有关证明;

注:▲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不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办事程序: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受理,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移送市出入境管理局有关部门审批、制证、发证。

办事时限

15天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加注20元/项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打印表格如果不能亲自领取,一定要在开具回执单时,询问如何快递寄送!

《中华人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下载以上表格,请点击首部“事项表格”

打印说明: 请使用A4规格的白色复印纸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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