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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委托送签证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1-01-08来源:查字典留学网

江门委托送签证所需材料

委托送签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汕头和湛江市外事侨务局委托外事办送办签证需提供《受理证照、签证(注)申请审核表》和回执、一览表一张、盖有印章的事项表1—2张、照会一份、合格的护照及各国签证资料。

(二)参加中央或其他省份组团,因领馆区域管辖划分,须在驻穗领馆送办签证需提供:《受理证照、签证(注)申请审核表》和回执、一览表一张、事项表一张、有审批权的组团单位的委托函原件、任务批件、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原件批件(涂改无效)、有效护照及合格的各国签证资料。

(三)经外交部领事司同意委托外事办颁发护照、代办签证的中央直属单位需提供:《受理证照、签证(注)申请审核表》和回执;任务批件或确认件及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以上均为原件,涂改无效);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光面、免冠、正面大一寸素背景证件照片二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出访国家的合格邀请信及其他必须材料。

(四)因领馆区域管辖划分,须在驻穗领馆送办签证而未经外交部领事司同意委托外事办颁发护照、代办签证的中央直属单位需提供:《受理证照、签证(注)申请审核表》和回执;有审批权的组团单位的委托函、任务批件、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以上均为原件,涂改无效)、有效护照及合格的各国签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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