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护照、签证办理所需资料_护照办理-查字典留学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您现在的位置: 留学网首页 >> 签证 >> 护照办理 >> 江门护照、签证办理所需资料

江门护照、签证办理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2011-01-08来源:查字典留学网

江门护照、签证办理所需资料

广东省江门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凭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办理出国护照的新举措,这是继中山、顺德、珠海之后,广东省第四个开始实施此项政策的试点城市,同时也是全国第一个带县级市的试点地区。

办理护照、签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填写《受理证照、签证(注)申请审核表》和回执。

(二)正确填写《因公出访人员一览表》一张、《事项表》〖广州办签证一张新表、北京办签证二张新表、外交部统办签证二新一旧(事项表不得涂改)〗。

(三)提供合格的任务批件原件及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原件(涂改无效)。

(四)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地身份证须提供在当地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聘书或其他合格工作证明)。

(五)提供近期光面、免冠、正面大一寸素背景证件照片二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六)提供出访国家的合格邀请信及其他必须材料。(各国签证要求不同并时有变更,请查阅我办网站的《各国签证须知》或咨询我办签证处前台,并以最新要求为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