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
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期满后换发新照。
香港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8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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