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入境免税物品及禁带物品
可免关税的物品
1、个人财产:
个人穿戴使用的衣物、珠宝、化妆品、打猎或钓鱼用具、照相机、便携式收音机以及其他类似个人、物品如仅用于个人使用,可免于征税。上述物品可跟随着你入出境。
如果你是移民到美国,属个人使用的免于征税的价值300美元或以上的珠宝等个人饰品,如未缴关税,3年以内不得售卖。尚未缴税即出售的上述物品会被查封没收。
2、酒精饮料:
年满21岁的非美国居民(Non-resident)可免税携带入境1公升啤酒、葡萄酒、白酒等酒精饮料,但仅限个人使用。超过上述数量的酒精饮料将被征收海关税和国内税。
另外,除了联邦法律,您还必须遵守可能比联邦法律更加严格的有关酒精饮料的州法律。
3、烟草产品:
旅客可以免税带入一条香烟(200支),或50支雪茄烟,或2公升(4.4磅)烟草,或按比例的上述各类物品。
产于古巴的雪茄无论是自用还是送礼都禁止进入美国。
4、家用物品:
可免税进口家具、餐具、书籍、艺术品等家用物品。
5、免税礼品:
非居民(Non-resident)可免税带进价值不超过100美元的礼品。要使上述礼品免税,您必须在美国停留至少超过72个小时,期间上述礼品必须伴随着您。为方便海关官员检查,您的礼品不要进行礼物包装。
6、邮寄的礼品:
从另一国家或加勒比受惠国通过邮寄寄来的礼品零售价值不超过100美元,免于征税。如该礼品寄自美属维尔京群岛、美属萨摩亚或关岛,礼品的免税额可允许不超过200美元。超过上述价值的礼品将被征税。
注意:酒精饮料、烟草产品以及含酒精的香水不在上述规定的范围之内。
7、在免税店购买的物品:
在免税店、飞机或船舶上购买的物品,如超过个人可携带的免税物品的数量或金额限制,将被海关征税。
非美国居民在美国转机过境时,如个人携带的物品,包括不超过4升的酒精饮料,将带往美国海关征税范围以外的地方,且上述物品的价值不超过200美元,可免于征税。
应予征税的物品
超出上述免税范围的物品将被征税。其征收方法是:减去应予免税的物品价值后,1000美元价值的部分将被征收统一税率为3%的关税,超过1000美元价值的部分将按适用于该商品的税率征税。
按统一税率征税的物品必须跟随您本人,并且只供您个人使用或当作礼品。
在美属维尔京群岛、美属萨摩亚和关岛得到的物品,无论该物品跟随您本人或是寄往美国本土,对上述物品征收关税的统一税率为5%。
禁止或限制入境的物品
1、生物制品:
未经消毒的人类和动物组织(包括血液、人或动植物排泄物)、活体细菌培养基、病毒或类似有机体、被怀疑感染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昆虫、蜗牛和蝙蝠的进口需从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取得进口许可证。
2、书籍、音像资料、电脑程序和磁带:
盗版书籍、电脑程序及音像制品不得进入美国,盗版制品会被没收销毁。
3、水果、蔬菜和植物:
许多水果、蔬菜、植物、枝条、种籽、未经处理的植物产品、特定濒危物种等一般都禁止进口或是需持有许可证才能进口。所有植物、植物产品、水果或蔬菜都必须向海关官员申报并接受检查。
4、肉类、牲畜和禽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