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留学首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澳洲留学首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来澳留学人员
来澳留学人员一般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上,以学习、进修为目的,到澳大利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攻读学位、进修访问或从事学术研究,留学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
二、留学人员抵澳后
留学人员抵澳后,需在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教育处(组)是国家与广大留澳学人进行联系与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为了有效地建立和加强使(领)馆教育处(组)与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与交往,便于及时了解留学人员的总体状况,为留学人员排忧解难,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中国各类留学人员抵达澳大利亚后,应尽快同教育处(组)取得联系,并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希望各地中国学联会和已办理过报到手续的留学人员能帮助转告新到的留学人员,及时、主动地与我使(领)馆教育处(组)联系,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以便教育处(组)更好为留学人员服务。
三、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要点
1、教育处(组)为持学生签证、访问学者签证或职业发展签证(PDV)来澳的留学生、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办理登记报到手续。
2、所有留学人员均应认真逐项填写《在澳留学及学后工作人员登记表》(该表格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或向所在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索取),并附以下材料: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B、签证复印件或在澳居住证复印件;C、学校注册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对于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则提供澳方邀请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在堪培拉、西澳、南澳、昆士兰以及北领地的留学人员可将以上第2条要求的材料寄送至大使馆教育处报到登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地址为:6 Dalman Crescent, O’Malley, ACT 2606 (电话:02-62864351 传真:02-62901652 Email: educhem@sino-.au)。在新南维尔士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联系,联系地址:19 Anzac Parade, Kensington, NSW 2033 (Tel: 02-96621723, Fax: 02-96973368); 在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教育组联系。联系地址:2 Red court Ave., Armadale, Vic 3143 (Tel: 03-95092788, Fax: 03-95099600)。
4、在教育处(组)登记注册后的留澳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由各地中国学者学生联谊会组织的活动。
2) 可向各地中国学联会借阅为留学人员免费订阅的《人民日报(海外版)》、《神州学人》杂志等报刊,或享受优惠价格订阅《人民日报(海外版)》。
3) 在学成回国工作时,可在使(领)馆教育处(组)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用于回国办理有关手续和购买包括免税国产小汽车在内的免税商品。
4) 办理其它与留学人员学业直接有关的证明。
四、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对象为在澳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访问或攻读学位,连续停留180天以上并且学成后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澳学习语言的人员、留学人员家属和在国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工作的人员。
2.来澳时未及时在我处(组)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临回国前办理回国手续,须根据第三条规定补办登记注册手材料,方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以攻读学位为目的的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护照、签证、学生证、录取通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和单程回国机票复印件,并经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证;如无学生证或尚未颁发文凭,请出示校方开具的证明业已完成学业的证明信原件(说明就读课程、入学时间、学习期限、学制、毕业时间以及可获得学位名称)。以进修、访问为目的留学人员,请提供澳方进修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和本人护照、签证、澳方邀请函、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回国机票等的复印件。
4.已获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的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提交国内有关单位聘用的证明材料。尚未落实聘用单位者,可先申请教育处出具的信函式证明;待本人补交国内聘用证明材料后,再换发三联单式《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收费标准:手续费5澳元。
6.办理证明和认证通过邮寄方式,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7.请附回邮信封一个,并贴足额邮票,写清收件人姓名和详细地址(若本人届时已回国,请写国内详细地址)。
五、办理其他与学业直接有关的证明
1、凡在我处(组)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可在我处(组)办理下列与学业直接有关的证明:各种学历证明、成绩单、中方奖学金证明、国内工作经历证明(仅限用于学校注册)以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仅限中、英文。
2、办理各类证明需提供的材料:
1) 办理各种学历证明须出示国内公证文本或国内学历证书原件。
2) 办理国内大学成绩单的认证,须出示国内有关公证文本或国内学校出具的成绩单证明,请同时提供英文翻译件。
3) 办理中方奖学金证明的对象仅限于由教育处(组)负责管理的国家留学基金委或中科院公费派出的留学人员。
4) 办理国内工作经历证明,须出示国内有关公证文本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请同时提供英文翻译件。
截至2004年12月底,在澳留学的中国学生总数已达到68,857人(此数目尚不包括来自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学生或已申请获得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学生),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留学生群体。
与此同时,中国留学生中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留学生在澳大利亚因违反当地法律法规而发生的安全事件呈现明显增多的趋势。一些留学生甚至卷入绑架、勒索、抢劫、凶杀等犯罪案件之中。留澳学人的安全,已成为我驻澳使(领)馆和国内学生家长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造成留学生安全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感情纠葛
2003年9月16日,西澳科廷科技大学的一名中国留学生从其居住的9层楼房窗户跳楼身亡。事后警方获报,从该生住所的衣橱中发现其生前女友(在西澳大学的中国留学生)的尸体。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其女友死亡属于他杀。2004年6月9日,堪培拉大学一名中国女学生在其居住的寓所内被其男友杀害,其尸体直到2005年1月份才被警方发现。这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警告我们,男女感情问题是威胁海外留学生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应该引起在澳留学生及其家长们的重视。
二、交通事故
2003年9月30日,在维多利亚州西部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司机安然无恙,但坐在汽车后座的一名中国学生却由于未系安全带而被抛出车外,当场死亡。2004年3月7日,在昆士兰大学入学不到二十天的中国女学生沈芸晚餐后外出散步,途经圣路西亚大街时由于匆忙横穿马路而被车撞,导致脑死亡。没过多久,在墨尔本读书的一个中国学生刚买了车,载着朋友们一起兴高采烈地出游,却由于忽视了车辆左行的交通规则,误驶入了右车道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酿成了一死三重伤的惨痛交通事故。这些留学生刚入学不久,就给自己和父母留下终生的遗憾。归结起来,这几起事故都是因为受害人缺乏安全意识和漠视交通规则而造成的。
澳大利亚的交通规则和中国有许多不同之处。例如,在澳大利亚所有的行人和车辆都要靠左行;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都必须系安全带;行人或车辆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违规方承担;等等。不要以为这些是小问题,正是这样一些简单的细节问题却一次又一次给我们以血的教训。同学们怀着美好的愿望来澳留学、深造,却没想到会在这样一个美丽的梦想之国失去了生命。生命是宝贵的,有生命才有一切。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让我们不得不高度重视交通安全。
三、医疗保险问题
2005年3月10日凌晨,一名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就读贸易专业学士学位、年仅20岁的中国学生在其寓所内突然生病去世,经医院诊断,死亡原因为颅内脑溢血。据称,该学生的海外学生医疗保险已经到期。几乎与此同时,南澳阿德莱德大学的一名中国学生突然查出患有白血病,由于未及时续保而不得不承担巨额医疗费用。
留学在外,不仅要实现个人的理想,还要回报家人父母的深厚期望。为此,我们提醒所有来澳和准备来澳的留学人员:
1.出国前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具体内容包括了解和熟悉澳大力亚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留学所在地的交通规则。
2.加入当地医疗保险并及时续保。澳大利亚政府规定,所有在澳学习的国际学生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即“海外学生医疗保险”(OSHC)。OSHC的费用根据学生在澳时间的长短而不同,收费标准也因选择的医疗保险类别的不同而变化,但一般都在每年312澳元左右。OSHC将负担绝大部分(80%以上)国际学生在澳发生的药品和医疗费用、大部分处方药和急救车费(牙科和验光不包括在内)。如果持非学生签证,或在澳学习时间不足三个月,不能参加OSHC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加入旅行保险或其他私人健康保险。除了上述医疗保险之外,学生也可以自由选择意外险和财产险。
3.应避免夜晚单独外出,避免携带或显露大量现金。如果长时间外出,一定要让身边的朋友知道。
4.遇到突发情况时,可能提供最直接帮助的部门是所在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同时也可以寻求本校中国留学生学者联谊会、当地中国使(领)馆领事部或教育处(组)、当地警方等的援助。
留学出行注意事项
1、带一些吃的,例如饼干面包之类,能应付出国的头3天。
2、一定请来接机的同学帮你去买一张电话卡,让国内焦急的父母收到你平安到达的消息。
3、带齐现金或者信用卡,因为在你刚来住的地方附近不一定有ATM。
4、刚来可以考虑住在学校附近或者学校公寓,待了解环境后再考虑搬到自己觉得合适的地方。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