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留学贷款办理流程
个人留学贷款办理流程
1、学生向我行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开具《出国留学贷款通知书》,用于预申请签证;
2、合法的身份证明(借款人、出质担保人和拟出国留学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交正本供核实;
3、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等留学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交正本供核实;
4、以质押方式申请开具《出国留学贷款通知书》的,须提供符合我行私人质押贷款要求的质物,并签署《抵押物、质押物单证收取凭据》;
5、以抵押方式申请开具《出国留学贷款通知书》的,须提供符合我行私人房产抵押贷款要求的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正本;
6、填写《开具出国留学贷款通知书申请表》;
7、我行开具《个人出国留学贷款通知书》;
8、学生持《个人出国留学贷款通知书》及其它签证申请材料申请预签证;
9、如申请人获得留学国家的预签证,可到原受理支行办理正式贷款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后,开具《个人留学贷款资信证明书》。学生凭《个人留学贷款证明书》到使馆办理正式签证;
10、如申请人未获得留学国家的预签证,可凭拒签证明到原受理支行解除对拟质押物的看管。
个人自费留学学费和生活费均可申请外汇
1据介绍,为满足近年来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用汇的实际情况,境内居民个人自费留学购汇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目前,凡自费学习人员,不论是攻读大学,还是中学、小学,都可以就整个留学期间境外的学费及生活费等费用向银行或外管局申请购买外汇。
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全额供汇;生活费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对于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购汇时,不需提供生活费证明材料,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对于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须持录取通知书、生活费费用证明、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外管局进行核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