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居民哥斯达黎更容易了
5月21日电 据商务部援引驻哥斯达黎加经商参处消息,日前,哥斯达黎加移民局颁布DG-0018-04-2012SV号法令,放宽中国北京、上海居民申请哥斯达黎加签证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在北京、上海居住8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往返机票订单、无犯罪证明的基本材料(详见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网站)外,持户口薄和身份证,可向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总领馆)办理领事签证,即由领事直接审发,无需报哥移民局批准(返签)。
该规定从发布之日(2012年5月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