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考试说明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大学英语教学,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需要,使大学生更加重视英语口语学习,获得更强的英语口语交际能力,经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批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自1999年起开始施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CET Spoken English Test,简称CET-SET)。
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的对象和报考条件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的报考条件是已经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且六级成绩在75分及以上、四级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在校大学生。今后参加口语考试的分数线将会降低,但由于口试教师的数量限制,口试的报考条件只会逐步降低,还不会取消。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和11月举行。目前在全国28个省市设有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努力创造条件,尽快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考点。尚未设立考点的城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到指定的就近城市考点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
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的每场考试都由两名主考主持、3名考生参加,时间为20分钟。考试由3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主要是"热身"练习,先由每位考生作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目的是使考生进入良好的应考状态,以利发挥自己的英语口语水平;然后,主考对每位考生逐一提问,所提的问题根据每次考试的话题而定,每位考生回答一个问题。时间约5分钟。
第二部分是考试的重点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用英语进行连贯的口头表达的能力,以及传达信息、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进行辩论等口头交际能力。主考先向每位考生提供文字或图片等形式的提示信息,让考生准备1分钟,然后要求每位考生就所给信息作1分半钟时间的发言,此后,主考要求考生根据发言的内容,就规定的话题进行小组讨论,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时间共约10分钟。
第三部分由主考再次提问以进一步确定考生的口头交际能力。时间约5分钟。
考试内容
一、语言功能
CET-SET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进行测定。考生需要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已明确列出。以下作为举例列举其中部分语言功能和意念。
友好往来
问候,介绍,告别和告辞,祝愿和祝贺,感谢和应答,道歉和应答,提议、邀请和应答。
相互交流
开始交谈,继续交谈,改变话题,停止交谈。
态度
愿意,希望,意向,决心,责任,能力,允许,禁止,同意和不同意,否定,喜欢和不喜欢,偏爱,责怪和抱怨,判断、决定和意见。
劝说命令,劝告和建议,承诺,提醒。感情焦虑,惊奇,兴趣,加重感情色彩。存在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没有。空间描述位置,方向,运动,距离。时间时刻,时段,时间关系,频度,时序。发表意见和看法
询问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意见和看法的反应,同意,不同意,要求澄清,澄清意见和看法。
争辩
讨论,讨论观点,反驳论点,提出进一步论证,劝说和对劝说的反应。
二、输入信息
CET-SET考试运用以下两种形式的输入信息来产生信息差:
1.画面提示(如图片、图表、照片等);2.文字提示。
口语考试成绩与证书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基本上没有困难。
B等: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际。
C等: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际。
D等:尚不具有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给证书。证书分为三个等级:A等、B等和C等。考试成绩为D等者不发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