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艺术类简章:吉林艺术学院今年成绩查询时间:今年4月
2012年01月23日 查字典出国留学网讯.查字典出国留学网是您留学的好助手!随时随地登陆查字典出国留学网查询大学排名信息,海外留学资讯,以及留学学校等相关信息!。本文主要关键词为:吉林 艺术学院
1、考生于2012年4月初访问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用于高考报名。
2、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材料与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4、新生入学后,在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留校学习的,由学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习艺术专业投入较大,请考生及家长有相应准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策划)、动画、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根据课程要求,需自备计算机。同时,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专业新生需另备数码相机和摄像机。
6、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7、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阅读全文:吉林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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