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潍坊学院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注意事项
2012年01月23日 查字典出国留学网讯.查字典出国留学网为学子精心准备国内艺术类学校相关的招生资讯内容供大家参考。。本文主要关键词为:潍坊 注意事项
一、考试地点和时间
每天上午8:00、下午2:00、晚上7:00分别开始考试,安排如下表:
组别 | 考试专业方向 | 考试时间 | 考场地点 | 考试安排 |
第一组 | 声乐、器乐、键盘、音乐剧4个方向 | 2月3日开始 | 1号教学楼1102教室 | 4个方向混排,按专业测试号顺序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
第二组 | 模特、舞蹈、体育舞蹈3个方向 | 2月3日开始 | 音乐学院形体训练房 | 各方向均单独考试,按模特、舞蹈、体育舞蹈顺序依次考试。 模特方向按专业测试号顺序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舞蹈、体育舞蹈2个方向的考试时间以2月3日上午10:00在学校南大门和招生信息网(网址)同时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
第三组 | 播音与主持、编导2个方向 | 2月8日开始 | 1号教学楼1102教室 | 各方向均单独考试,按播音与主持、编导顺序依次考试。 播音与主持方向按专业测试号顺序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编导方向的考试时间以2月8日上午10:00在学校南大门和招生信息网(网址)同时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
说明: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来校参加考试,我校将在2号教学楼二楼设立家长休息室和考试协调联络处。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所占分值
专业考试总分为750分,考试时均以百分制打分,计算总分时按比例折算;考试于报名结束次日开始进行,考生按专业方向分为三组进行考试。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科目及所占比例如下:
考试地点 | 考试分组 | 专业 方向 |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说明 | |||
主项 | 副项 | 其他 | ||||||
1号教学楼 1102 | 第一组 | 声乐 | 音乐学 音乐表演 | 声乐 70% | 器乐、键盘、舞蹈三选一10% | 视唱10%、模唱10% | 视唱用五线谱 | |
器乐 | 音乐学 音乐表演 | 器乐 70% | 声乐、键盘、舞蹈三选一(报考音乐学者副项必须是声乐)10% | 视唱10%、模唱10% | ||||
键盘 | 音乐学 音乐表演 | 键盘 70% | 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报考音乐学者副项必须是声乐)10% | 视唱10%、模唱10% | ||||
音乐剧 | 音乐表演 | 声乐或舞蹈二选一分别作为主项和副项,主项占50%、副项30% | 视唱10% 朗诵10% | |||||
音乐学院形体训练房 | 第二组 | 模特 | 舞蹈学 | 形体和走台80%、朗诵10%,才艺表演10% | 走台须穿泳装 | |||
舞蹈 | 舞蹈学 音乐学 | 舞蹈 70% | 声乐、器乐、键盘三选一(报考音乐学者副项必须是声乐)10% | 舞蹈基本技能技巧20% | ||||
体育舞蹈 | 舞蹈学 | 面试和指定动作40%、成套动作60% | 自找舞伴 | |||||
1号教学楼 1102 | 第三组 | 播音与主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新闻播报40%、才艺表演30%、面试和上镜30% | 上镜使用专业考试同期录像 | |||
编导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话题评述50%、才艺表演30%、现场提问20% |
原文来源: 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潍坊学院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注意事项
说明:才艺表演科目可从舞蹈、声乐、器乐、键盘、曲艺等项目中任选其一。
三、关于考试科目的几点说明:
1、声乐为主项的考生,准备两首原调歌曲,由评委指定一首演唱。
2、以器乐、键盘为主项的考生,要求曲目与练习曲水平难度相当。
3、以舞蹈为主项者,要求具备专业舞蹈的技术与功底,有较好的身段和形象,能完成专业舞蹈曲目或较大型、中等难度的舞蹈片断。
4、考生自备录音带(A面第一首)或cd光盘(第一首或支持数字选择乐曲),其中舞蹈、音乐剧或才艺表演的要求时间在3分钟内。
5、视唱和模唱试题由考生一次抽签确定。视唱用五线谱,要求音准、连贯,唱名法不做具体要求;模唱试题由工作人员弹奏后,考生进行复唱。
6、朗诵内容为自选诗歌、散文等短文,时间不超过1分钟。
7、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的面试和上镜科目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为不合格考生。
四、专业考试注意问题
⑴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必须持学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身份证“三证”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入场)在规定考试时间40分钟前(如上午8:00开始专业考试,则7:20前)按时到达指定考场前排队,由工作人员带队入场。
⑵入场前,由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须考生本人填写,并贴一寸照片1张)。没有按时到达考场确定考试顺序者,按弃考处理;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我校艺术考试协调联络组(2号教学楼二楼)联系。
⑶专业考试入场时,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证件、身份无误后,组织考生填写《专业考试打分单》,然后由工作人员填写《专业考试登记表》、编写临时编号并填写在打分单上。
⑷考试用钢琴由学校提供,其他考试用品如服装、乐器、伴奏磁带或光盘等自备。伴奏教师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费在考前统一收取,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考生考试前须提前将歌谱送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