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唱、听音、节奏 2、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3、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4、舞蹈:表演成品舞一个; 5、目测外形; 6、朗诵:自备文字材料300-500字; 7、即兴评述:阅读指定材料(热点话题)评述或命题演讲(考生当场随机抽题,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后完成,评述或演讲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注: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第1、5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5项分值占5%;第2~4项任选两项,分值:主项占60%,副项占25%(主项只能从2~3项中选择)。 ②、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专业:第5、6、7项必考,其中:第5项分值占5%;第6项分值占20%;第7项分值占40%;第2~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35%。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 依据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使用统考成绩或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