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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招生简章:燕山大学今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发布时间:2012-01-09来源:查字典留学网

艺术类招生简章:燕山大学今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2年01月09日 查字典出国留学网讯.查字典出国留学网为学子精心准备国内艺术类学校相关的招生资讯内容供大家参考。。本文主要关键词为:燕山|原则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复试依据初试录像按照主项、视唱、听音三项各100分进行评分,考生的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主项得分×90%+视唱得分×5%+听音得分×5%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校考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每项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的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作品×55%+基本功、技巧×35%+模打节奏×10%

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燕山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校考合格分数线”,并将合格考生的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考生所在省组织统考的,考生的统考成绩应合格。若考生所在省未组织统考的,对考生的统考成绩不做要求。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只招艺术文科类考生,不限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