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将正式进入排期
近日,美国EB-5投资移民将正式进入排期的消息备受市场关注。与排期相比,9月30日即将到期调整的EB-5区域中心临时法案未来走向,可以说是投资人面临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关卡”。美前国会议员EB-5项目专家表示,EB-5区域中心计划的继续前行有较高可能。 对于广大投资人而言,EB-5排期将对各阶段申请者带来哪些影响?申请者又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而即将面临到期的EB-5法案,又将会有什么变革?
就上述关键问题,美国投资移民权威机构侨外移民18日在北京举办了美国移民政策·项目解析会。特邀中美两方权威嘉宾围绕投资人最关注的EB-5排期、区域中心法案到期等热门话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与探讨。
美国前国会议员、立法专家、EB-5项目专家Ron Klien目前正积极参与EB-5法案政策修订,他首先对EB-5计划对美国经济的贡献表示了充分的肯定。仅2014财年,EB-5为美国经济募集约55亿美金,同比增长72%;从移民局近年来的系列动作,包括将EB-5审案办公室搬迁至华盛顿以加强对EB-5行业的监管;大幅扩张EB-5办公室部门和人员编制,加速审案进度等,可以看出,EB-5区域中心计划的继续前行有较高可能。不过提及EB-5涨价问题,Ron Klien认为投资额有可能由目前的50万美元调整到80万美元甚至更高,建议投资人要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
针对EB-5排期议题,美国移民局智囊团成员之一、现任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EB-5小组委员会常务理事的Ignacio A. Donoso 律师表示,排期的到来将使得投资人递件的“优先日期”变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决定了投资人在EB-5签证等待队伍中的先后顺序。由于本次设立的截止日期是2013年5月1日,因此只要是优先日期在该截止日期之前的投资人,基本都解除了排期的影响;而优先日期在该截止日期之后的投资人,则需根据自身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例如I-526已获批且获得面试通知的投资人,这时虽然已基本解除排期影响,但为了保证顺利拿到签证名额,最好如期进行面试,不要延期。
而对I-526已获批但未收到NVC缴费通知的投资人,Ignacio表示,如果该投资人的“优先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前,则不受排期影响,可以按正常流程进入签证申请环节;而如果该投资人的“优先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后,投资人则可能需要等待公告中显示的“截止日期”在“优先日期”之后才能进入签证申请环节。
除了排期和政策走向的解读,此次活动还邀请了两位美国权威专家,联合国前首席调研专家、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师、Maurice Kugler和迈阿密大学法学院教授、Shutts & Bowen律所金融服务实务小组精英骨干Kimberly A. Prior律师亲临现场。Maurice Kugle为在场客户细致讲解了关于EB-5中RIMSII就业计算模式的衍生与发展;而Alfred G. Smith也就EB-5与证券法的关联、以及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对EB-5的跨机构监管作用做出了详尽阐释,使在场投资人在就业计算和风险把控方面,对EB-5项目的选择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
此外,侨外集团业务副总裁刘希普还侨外11年来在美国投资移民优质项目甄上的经验,指导投资人如何规避资金和绿卡的双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