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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C高管移民是快速移民美国的捷径

发布时间:2015-07-26来源:查字典留学网

快速移民美国捷径解析。要想快速移民美国除了EB-5投资移民外,EB-1C高管移民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虽然美国EB-1C高管移民适合人群没有EB-5投资移民广,但是如果您适合美国EB-1C高管移民,那么,快速移民美国捷径非他莫属。 EB-1C高管移民是快速移民美国的捷径1

【快速移民美国捷径解析--项目介绍】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分公司、拥有部份股份、合营、合资均可),申请人曾在中国母公司担任行政主管(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或专业人员均可),即可申请跨国企业行政主管移民。

EB-1C 适用人群:企业家、股东、留学生及留学生家长、公司管理人员或者具备一定经济能力或商业背景的人才等。

【快速移民美国捷径解析--美国EB-1C vs L1 vs EB-5】

EB-1C与L1的主要区别在于如果中国公司直接收购美国现存公司,可以直接申请EB1C,而如果通过L1在美国开设子公司或母公司,则需要在美国公司运用一年以上符合要求才可以提出绿卡申请。所以收购或兼并美国公司是一个对经商和移民都有利的优选。在美公司成立成功运营一年之后,L1-A签证持有者便可依法以EB-1C职业移民渠道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众所周知,EB-1C属于美国EB类签证里第一类,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EB-1C

(1)登陆美国时间4个月

(2)获得永久绿卡的时间一年

(3)绿卡风险:一步到位拿绿卡

(4)成本比较:投资40万美金

(5)L1与I-526成功率:L1成功率100%

(6)永久绿卡成功率100%

EB-5

(1)登陆美国时间一年半

(2)获得永久绿卡的时间三年半

(3)绿卡风险:先获得临时绿卡,再转换为永久绿卡时风险比较大

(4)成本比较:投资50万美金

(5)L1与I-526成功率:I-526成功率80%

(6)风险较高

【快速移民美国捷径解析--申请条件】

26岁以上,无资金来源、教育程度、语言能力要求。有一定的学历及管理经验的公司高管最佳。

【快速移民美国捷径解析--项目优势】

申请资格简单

申请人只需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两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管级职务即可

办理时间短 约8个月获得永久绿卡

申请人可用多种移民法许可的方式和美国一个有历史、有规模、有业绩的企业体建立跨国企业关系,则不一定要由中国母公司自行去美国创立分公司(L-1),等经营一年后才能提出移民申请;由资深专业机构办理,与现有美国企业建立跨国企业关系的作业程序快,不必长时间等待,可跳过一年等待期立即进行移民申请,一天都不必等待;

一步到位 永久绿卡有保障

EB-1C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不必经过临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

目的清楚,费用明确

美国EB-1C企业高管移民,在美国的项目寻找、包装、启动、运作等方面的费用明确,大约40-45万美金,确保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申请材料简单

EB-1C的办理过程中不要求申请人解释资产来源和资产积累过程,所以申请人准备和提供的材料相对简单,也是能快速取得美国绿卡的又一原因;

可反复申请直至成功

EB-1C移民申请是基于商业原因申请美国绿卡,即使第一次没有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不会对以后的申请带来影响。

过程透明、清晰

EB-1C申请人可以随时通过咨询机构掌控全局和进程,不像绝大多数EB5项目,申请人几乎没有发言权,咨询机构也不能参与商业项目的运用和管理。

【快速移民美国捷径解析--重点答疑】

什么是EB-1C?

EB-1C 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EB-1C在EB-1项目中,申请要求较其他两种(EB-1A、EB-1B)低,是目前国内高管、企业家最热衷办理的项目。

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明吗?

劳工证明是不需要的, 这样可以结省许多时间。 基本上可以在一年半拿到正式绿卡, 没有条件的限制。

没有公司,可以申请吗?

可以。申请人可以通过自雇模式申请EB1c移民美国。

EB-1C对美国公司有什么条件?

移民局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是有母子公司的关系。

对EB-1C的申请公司的大小或公司的生意额并没有特定的要求。但是USCIS条例有要求该雇主要有在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经营生意,其中在美国的可以是子公司或分公司。另外,该公司要达到已在美国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的条件才可以做EB1c的申请。

EB-1C是美国政府非常欢迎的移民方式,仅从EB1类的移民年配额高达40000个即可看出政策导向,只是从1992年以来,没有任何一年完成此配额。EB-1A和EB-1B是杰出人才类(诺贝尔获奖者、艺术家、获得国际大赛奖牌的运动员等等,A和B的区别在于EB-1B需要美国雇主,而EB-1A不需要雇主即可直接申请)。这两类人群本就十分稀缺,所以,40000名配额实际上大部分是配给EB-1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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