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投资美国移民的注意事项
美国投资移民的几大注意事项。只要投资移民就一定是有风险的事情,然而某些人却声称有所谓的“政府担保”、“银行担保”,殊不知这样做的后果是违反了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并且是属于欺骗的行为。 投资收益的吸引对申请人有着很大的诱惑力,很多说法如可占多少项目股份、有多少收益率等,基本上是不可能很高的收益的,所谓的“高收益”诱惑之下肯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一些移民中介收取过低的中介服务费,而中介帮助客户办理移民问题的过程中,在成本预算上是需要花费一笔不小的数目的,如果服务费过低的话,中介就不能确保向客户提供较好的服务了。
必看:六大法律文件缺一不可
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法律文件涉及申请人、移民局、区域中心、有限合伙事业、借款企业、监管机构及银行等诸多机构,类别较为复杂。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了认购项目所必需的六种法律文件,申请人可按照其中英文名称按图索骥,要求项目推介方——出具并详细解释即可。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认购项目的行为都将缺少保障。
除以上基本文件之外,申请人投资移民美国还涉及到其他辅助性文件,如顾问协议、借款企业财务报告、借款企业业务合同等,申请人可充分了解项目资质、运行规则和借款企业状况。
区域中心核准函 (Letter of Approval & Approved Amendment)
指美国移民局对区域中心成立的核准批复函件,用于证明区域中心的合法性。如果区域中心没有获得核准,申请人无法享受减至50万美元投资额以及间接计算就业机会等针对区域中心特有的优惠条件。另外,函件中会规定区域中心可开展项目的产业类别,申请人认购核准类别之外的项目亦无法享受到各种优惠条件。
机密信息备忘录
(Confidential Offering Memorandum For Limited Partnership)
这是体现投资项目具体情况最核心的文件,是申请人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判断的基本条件。文件中详细体现申请人通过认购项目组成有限责任合伙事业、再通过有限责任合伙事业将资金借款给企业,最终达到移民目的的整个过程。申请人投资行为所涉及的所有要素:认购金额、还款担保等均在此文件中体现。专家提示,如果不能出具机密信息备忘录,可以视作该项目情况尚未确定,申请人如果在缺少这一文件的情况下盲目认购,很可能因后期项目情况和规则的改变而造成损失。这一点申请人务必要引起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