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教育制度比较特殊,没有全国统一的教育制度,因为国家没有联邦教育部或类似机构。依据加拿大宪法,制定教育制度由各省政府负责,因此各省制定的教育制度有很大差异。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预科班及高等院校除私人创办的外,都属省政府管辖。各省教育部组成了一人协调组织,称为教育部长理事会,负责沟通和协调各省的教育工作。该理事会在联邦政府的授权下,有时可具体承办与其它国家进行教育方面的交流工作。
一般而言,加拿大的小孩在四、五岁时,可随意选择是否读一、两年的幼儿园。但政府规定,小孩6岁或7岁必须上小学一年级。学年通常从九月开始,到第二年六月结束。按各省本身所订的制度,中学毕业需完成11或12年级或修满安大略学术学分OAC(Ontario Academic Credit)为止,然后进入大学、学院或CEGEP就读。
学生从上小学开始直至高中毕业,凡是在公立学校学习全部免费。学生完成中学后进入高等学校则需付费。
请注意:安大略省要求学生先取得安大略中学毕业证书(Ontario Secondary School Diploma; OSSD)和完成六个OAC学分,方能进入大学;魁北克省则采用CEGEP制度。加拿大大学采取学分制,所以,学生入读学院或大学时,预先修习一些学科可转换成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