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第一强国,每年都吸引着大批移民和访问者。作为一个移民组成的国家,美国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中,接纳移民的能力和对移民的仁厚有目共睹。
通过设立美国分公司取得L1签证者,其家属可获得L2的身份跟随赴美。L1签证持有者的随行配偶还可以申请工卡,合法工作。L1签证有效期是一年,也有第一次就获得三年的签证。在到期将满时,可以申请延长L1签证期限。一般而言,每一次可以拿到两年的签证。而总经理或经理最多可以拿到七年之久的签证。
L1签证,就是美国专门发给那些在美国开设了分公司的跨国公司经理及特殊专业人才的工作签证,它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另外,母公司在美国,在其他国家设立的分公司的经理也可申请这类签证。它的签发通常为一次三年。对于公司经理、执行官的定义通常较为严格,其在公司的责任范围需一并随申请附上。并且对专业人员、特定部门、分支具有管理监管的责任。另一类为对公司的产品服务、开发、系统、专有技术、管理方法、过程有很好的知识。
并没有特别规定此类跨国企业,需要在美国做多大量的投资。而且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可以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和安排工作人员赴美。
虽然其同H1B签证都是发放给专业人才的签证,但是,L1签证比起H1B签证,具有如下的优点:
L1签证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L1签证持有者的随行配偶还可以申请工卡,合法工作。H1签证的配偶持的是H4签证,不允许在美期间工作。对学历的要求不同。H1B签证受益人必须具备某一专业特长。需要具备学士学位或某一专业知识领域的同等学历,工作需要具备学士或以上学位的人士。
受益人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学位。L1签证无特定学位要求。尽管多数持L1签证的人士受到高等教育,但学位不必是某一特定的专业领域。
随着移民局对H1B签证的要求日益严格,L1此特点更彰显其优势,即没有基本的薪水要求。反过来,H1B签证要求雇主按照劳工部(DOL)的要求提供基本薪水,或提供雇主通常在招聘该职位是所发的实际薪水。
此类签证适用于任何国家的企业,只要这些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就可调派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往美国发展或推广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