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签证申请材料
由申请人完整填写且注明申请日期并签名的长期签证申请原件表(英文申请表或法文申请表);
报名照2张;
护照原件+护照前5页复印件,及所有具有签证或盖章页页面的复印件;
居住在中国的其他国籍学生:当地发证机关签发的有效暂住证+该暂住证所含所有事项与页面的复印件;
上海法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学校预注册证明,若递交签证申请晚于学校的开学时间,还需学校出具的延迟证明(原件+复印件);
出生公证原件(含翻译件)+复印件;
住宿证明(原件+复印件):
●如果入住租赁的住房,须提供租赁证明;
●如果住房为免费提供:须在空白纸上写下接待证明,并须提供接待方的的法国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和居住证;
●如果入住大学城的住宿:C.R.O.U.S.(大学服务福利中心)出具的证明;
●其他情况:须提供解释信。
财政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
●获得法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签证申请材料直接递交于法国驻上海总领馆签证处;
●获得其他国家政府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交所获奖学金证明,注明金额及期限;
●其他情况:银行存款证明,至少一笔4300欧元的存款(不包括学费在内)以保证在法逗留一年所需的生活费用;
●如果从父母处获得经济来源:
由父母签字的财政来源证明信(原件+复印件+翻译件);
父母的经济来源证明:父母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或父母双方近6个月的 工资证明(原件+复印件+翻译件);
学校注册费支付证明(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