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归办理北京户口机构介绍
2016年留学生回归办理北京户口,2016年海归就业落户北京最新信息详细介绍:以下机构可为留学生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2.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4.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2016年留学生回归办理北京户口,2016年海归就业落户北京最新政策详细介绍:以下机构可为留学生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2.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4.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就业落户
经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依据国家留学政策及地方政府制定的促进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参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服务。
基本要求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上述所在处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请参考《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