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突然失业,或有突如其来的巨额花销,而无法按期交纳个人所得税和地方税怎么办?您如果什么都不做,那是最糟糕的选择,因为税务局有强有力的法律武器逼迫您纳税。您应该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尽快联系税务局,将自己的困难告诉它,税务局可以给您放宽纳税的期限。
准备申请材料
经济困难如果是暂时的,可以申请延期纳税。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税务局是否给延期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必须给,另一种是自动给,最后一种是税务局自行决定是否给。
假如纳税人自2004年1月以来,收入突然下降(包括工资、年金或其它收入),可以自动获得延期纳税。要想享受此类自动延期纳税规定,提出申请当月的工资要比前3个月平均工资低30%。如果纳税人是求职者,税务局会得到有关部门指令,对无法纳税的失业者给予延期付税待遇。如果您不属于前面的两种情况,又遇到大的经济困难,税务局根据您的申请自由决定是否给予延期。那么您就要说服税务局,用材料来证实您的困难是严重的,也是确实存在的。主要困难可以分以下几个方面:经济困难,如收入急剧下降,但没有达到前面提到的30%,由于换工作失去了一些以前享受的实物待遇(公车、公房等);由于个人原因引起的困难,如生重病、配偶去世或离去;一些不由您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殊事件:如遭遇自然灾害后修复费用等。
认真写申请信
申请信最好用挂号信寄出,寄信时间是付税期限到期之前,否则就被视为无故拒付,会受到加收10%的惩罚。
申请信要写明您想获得延期支付的税种和数额,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并随信附上所有证明材料,如工资单、年金单、最近的报税单、失业证明、就业局发放的求职卡、医生证明、配偶死亡证明等。
仔细阅读税务局的回复
如果您属于收入下降30%以上的情况,税务局会建议分期付款,将寄给您一式两份的合同,合同上规定了分期的期限直到第二年的3月31日。比如您要付3000欧元的税款,税务局可以要求您每月底付250欧元,直到第二年的3月31日。假如到期您还无力支付,税务局可考虑再延。如果您的经济情况改善了,也可以要求缩短合同期限。
如果是遇到实际的经济困难,税务局可以接受您提出的延期期限,也可以提出新的延期期限,但是要征求您的同意。
如果是过了付款期才提出延期申请,一般要加收10%。即使申请延期被批准,但并不意味着这10%被自动取消,除非您是失业者。要免去10%的滞后金,就要看您平时的表现了,您一贯按时付税,从不拖延,良好的品行可以使您免交加收的10%。
被拒绝后如何上诉
如果您居住地的税务局拒绝了您延期的申请,您可以上诉总税务局(TRESORIER PAYEUR GENERAL)。总税务局的地址会写在地方税务局给您的回绝信上。总税务局将重新审核您的申请,或维持地方税务局决定,或作出新决定。但是这一上诉途径并非意味着您可以停止付税。
假如您对税务局提出的付税期限有异议,您也可以求助于税务调解机构。自2004年1月1日以来,每个省都设立了这样的税务调解机构。调解机构的联系方法也会写在地方税务局给您的回绝信上。给税务调解机构的申诉信中,要再次重申延期付税的理由,并附上所有证明。税务调解机构收到您的申诉信后必须在30天内作出答复,或者把新的决定告诉您,或者告诉您最终答复需要的时间。调解机构研究了您的申诉后,如果决定给予延期,那么可以强制当地税务局执行此决定。
如果上述机构都拒绝了您的要求,最后的申诉途径是行政法院,但是行政法院的程序很长,要请律师,所以费用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