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奖金制度从2001年开始施行,目的是补偿低收入纳税人因交纳部分社会捐金(CSG、CRDS等)和税费而造成的负担。可获得就业奖金的低收入纳税户中必须至少有一人从事受薪工作,而且其税务住所是在法国。
获得就业奖金的条件
今年获取就业奖金的条件有两种:
第一,每个纳税家庭2005年去除可减税或增税的收入以外的家庭总收入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单身者(包括寡居者和离异者)收入不超过12606欧元;同居夫妇总收入不超过25211欧元(每增加半个份额,再加3483欧元的限额)。
第二,如果纳税家庭是没有小孩的单身者,或者同居双方有1个或多个小孩要抚养,或者同居双方都参加工作,每个纳税成员的工作收入必须在3570欧元和16659欧元之间。
关于工作收入的指定范围,包括薪水、工资、公司红利、病假工资、工作杂费补偿、职工分红等。但不包括抚恤金和各类补助、利息和退休金、地产收入、有价证券的收入、转让动产或不动产时获得的增值收入、以及失业补助和提前退休的补助金等等。
就业奖金的计算和支付
根据家庭状况和收入情况,每个纳税家庭可获得的就业奖金数额各有不同。例如,去年收入在3570欧元至11889欧元之间的单身者,今年可获得就业奖金是其收入的6%;去年收入在11889欧元至16659欧元之间的单身者可获得的就业奖金数的计算百分比提高到15%。每个纳税家庭获得就业奖金数额不可低于30欧元。
至于就业奖金的给付方式,根据纳税家庭的收入是否达到可征税标准而各有不同。如果纳税家庭达到可征税标准,就业奖金将直接从税金中扣除;如果未达到可征税标准(零税款)或就业奖金的金额要高于纳税家庭的应缴税金总额,划帐支付的方式有两种可能性:
1,如果属于首次享受者,国家金库最晚在9月15日以前将就业奖金的全部金额以支票的方式寄给纳税户,最高可获得300欧元。
2,如果去年已经开始享受就业奖金,而且已经向税务部门提供了银行帐户证明(RIB),这些人从今年1月至6月期间将通过银行自动划帐的方式每月获得一笔就业奖金(因去年收入所得税而获得的一部分就业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