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移民加拿大,在移民加拿大签证办理时我们需要了解加拿大签证类型,以及一些常见的问题.
加拿大移民签证类型
加拿大移民签证主要有:加拿大难民、加拿大创业移民、加拿大自雇移民、加拿大省提名移民、加拿大风险投资移民、加拿大快速通道移民、加拿大家庭团聚移民、加拿大住家保姆移民、加拿大魁北克省技术移民。
加拿大移民签证常见问题解答
一、我可不可以延长签证的有效期?
答:不可以。签证的有效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延长。
二、我是主申请人。我不能在签证有效期内进入加拿大。我应当怎么办?
答:应当把签证送回签发签证的使馆或领事馆。并写一封信,说明你不能在有效期内入境加拿大的理由。你会得到签证官给你的答复,告诉你下一步该怎么做(如果需要)。
三、家属是否可以先于主申请人入境加拿大?
答:不行,主申请人必须在家属之前在加拿大登陆(落地)。家属可以与主申请人一同去加拿大,也可以过一段时间再去。
四、我打算把我的配偶、孩子留在国内,直到我在加拿大安顿下来再让他们过去。怎样才能让他们以后在加拿大与我团聚?
答:如果你的家属已得到签证,而在有效期内不准备去加拿大,应该把签证交还给发证的使馆或领事馆。即便你的家属这次不想一起移民,他们仍需附和加拿大的规定和要求,以便你能够去加拿大。如果他们没有和你的申请一起接受审核,你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从加拿大被驱逐出境。你可以在以后在加拿大境内为你的家属担保移民。想要获得这方面的信息,请打电话到加拿大移民中心进行电话咨询。电话号码是:蒙特利尔:(514)496-1010多伦多:(416)973-4444温哥华:(604)666-2171加拿大的其他地区,请拨电话1-888-242-2100问:为什么不把我递交的全部原始文件还给我?答:所有可替换的原始文件,如一些原始文件的公证件和复印件,都被留在档案中以便将来作参考或被销毁。所有不可替换的原件都应当被退还给你。如果原件没有被退还,请立即通知我们。
五、自提交申请以来,我的家庭情况发生了变化(婚姻状况,子女的出生)。我是否还可以凭你们签发的签证去加拿大?
答:不行。你必须把签证退还给发证的使馆或领事馆,因为你用于去加拿大的签证已经失效。请附一封信说明你的家庭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我们会尽快通知你下一步应该做什么。请注意,即使你的家庭的新成员不打算陪你一起去加拿大,你的签证仍然无效,你必须把它还给我们,因为持无效的签证是不能进入加拿大的。
六、我的护照是在移民签证签发后得到的。我是不是需要把签证送还给你们?我可不可以自己把护照号码填写在签证上?
答:不要自己在签证上写任何东西。不要把签证送回加拿大大使馆。因为你并没有在签证签发前把护照详情提供给我们,签证的备注一栏里会写着护照详情在入境处填写。在你到达加拿大时,会有一位移民官在海关入境处将你的护照的情况填写在上面。
申请加拿大移民签证的注意事项
第一、切忌弄虚作假
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规定,被发现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可在拒签后两年内将其列为加拿大不接受的人,对其再递交的签证不予受理。
对用虚假材料已进入加拿大的人员,一经发现,轻者可限期离境、谴送出境或拘留遣送,重者可处以高额罚款或有期徒刑,或两项并处。
还需提醒的是,对查实虚假材料的申请人,加拿大大使馆除了将其列入不接受名单之外,还会与其它大国使馆交换名单。因此,有可能影响到其他大国签证的办理。
第二、切忌贪图省事
材料上不能图省事,但并不是说材料越多越好。多要多在点上。应追求材料清晰充实,更不能杂乱含混、甚至自相矛盾。
材料混乱造成的拒签虽然有补救的可能,但处理起来更费斟酌。加拿大移民局审理案子时历来有喜欢薄案子的行规,厚重的一堆材料影响签证官的审批速度和工作乐趣。
第三、切忌材料不全
由于加拿大签证申请很少面谈,所以签证官只能从书面上认识一位申请人。如果材料不全,意味着无法了解申请人,难下判断,拒签就毫不奇怪了。
有些原本真实的申请材料,由于在对其真实性进行调查时出现了困难,不能有效证明真伪,也会被怀疑为虚假。
按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申请人负有全部的举证责任,签证官只要对材料不信服,就有权力拒签;签证官如果发现了某一证据认为材料虚假,只要申请人未在30天内提出有力证据反驳,并证明该材料真实,签证官就有权力认定其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