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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投资移民条件

发布时间:2016-10-31来源:查字典留学网

查字典留学网亚洲移民顾问表示,外国人投资不少于1000万泰铢的金额,经泰国内务部的批准及咨询后,可获得泰国永久居留权。在申请期间,申请人可获准暂逗留泰国,直至泰国有关部门对其申请作出决定为止。泰国给予外国投资者、专家与技术人员永久居留资格,主要是为促进外国投资及泰国的科学技术发展。

1. 申请者的资格

1.1 不属于限制入境的人,没患入境事务处禁止入境的疾病;

1.2 出具银行证明,证明已从外国汇款入泰国,并且汇入申请者的名下;

1.3 具备以下投资证据:(1)把资金投入泰国的有限公司或大众有限公司;(2)购买住宅楼宇,必须从所有者手里购买,且售价经土地局评估确定;(3)购买财政部担保的国债券。

1.4 出示专家或学者的证据:(1)学历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2)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证明。

1.5 出示与获准永久居留权者的直属关系证明:(1)结婚登记证/户籍;(2)出生证。

2. 申请材料

直接投资者:

2.1.1. 填写申请泰国永久居留权的表格2份;

2.1.2. 填写个人资料表格;

2.1.3. 递交申请之日前三个月之内的国立医院体检证明;

2.1.4. 出生地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而且经泰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或经该国驻泰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2.1.5. 泰国的银行出具的从国外汇款到泰国的证明;

2.1.6. 有限公司或大众有限公司的法人登记证明;

2.1.7. 按第6条提供的公司持股人名单;

2.1.8.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颁发的鼓励投资证明(若公司获得投资促进委员会的鼓励投资优惠);

2.1.9. 护照复印件。

财产投资者:

2.2.1. 填写申请在泰国的永久居留权的表格2份;

2.2.2. 填写个人资料表格;

2.2.3. 递交申请之日前三个月之内的国立医院体检证明;

2.2.4. 出生地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而且经泰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或经该国驻泰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2.2.5. 泰国的银行出具的从国外汇款到泰国的证明;

2.2.6. 购买债券的证据或国债券复印件/财政部担保的国营企业债券的复印件;

2.2.7. 若已购买住宅楼宇,必须出示已成为该楼宇主人的证据;

2.2.8. 护照复印件。

3. 申请地点

申请表可递交到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

地址:555 Vipavdee-RangsitRoad,Chatuchak,Bangkok10900,Thailand.

电话:+66(0)25378111,537-8155转1101-1108

4.手续费:每人2000泰铢

5.注意事项

5.1 外籍人员递交申请时,必须在每份资料的复印件上签名。

5.2 所需递交的资料若是外文,必须翻译成泰文,并注明翻译人的姓名及地址。

5.3 所出示的证明若是假冒或伪造,将被取消资格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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