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体旅游签证
签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一张签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有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如申请人未满18岁,应由申请人父母在申请表上签名。
3.一张2寸彩色近照。
4.一份单位证明公证书,内容如下:证明申请人的职务以及同意其去巴西旅游并保留其职务;(如系在校生,应提供学籍注册证明和在校学习证明)。
5. 经济能力证明:申请人应提供能证明其有足够经济能力负担旅行费用的银行存款证明(中英文对照)。
6.其他有关文件由组团的旅行社出具。
二.探亲旅游签证
签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邀请人在巴西公证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以及邀请人的巴西永居签证复印件。
2.申请人需出具一份在职证明公证书或退休公证书(中英文对照)。
3. 一份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中英文对照)。
4.一张往返机票复印件(请勿提供机票原件)。
5. 探亲者如系未满18岁且无父母陪伴的,需提供父母的同意函公证,授权使馆为其子女办理签证;由父母一方陪同旅行的,另一方需出具授权书。
6. 根据双边协议,中国公民旅游签证费为200元人民币。
7. 申请人办理签证时应备齐全部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8. 交费后至少10个工作日方能领取签证。
9. 旅游探亲者应在签证签发之日起90天内入境。使馆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一个月办理签证申请。探亲签证为一次入境签证,停留期最多为90天。如需在巴西停留超过90天,请在到达巴西后到巴西联邦警察局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持此种签证一年内在巴西的逗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10. 持旅游签证者不得在巴西从事有报酬的活动。
11. 非我馆领事辖区的签证申请,如非本人亲自递交,一律不予受理。
以上是巴西团体旅游和探亲旅游签证的介绍,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