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此类签证从 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根据美国移民归化法(INA)的规定,每年有10,000个EB-5移民签证(注:1万个名额,是指1万个人,而不是1万个家庭),可以发给符合资格的个人以便获得的绿卡。
移民政策改革
2015年以来,美国投资移民局势动荡不安,频频传变。去年9月30日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到期之日,政策得以暂时延期至12月11日。但在11月7日,美国参众两院已就EB-5改革新法案得出了最新一稿,虽未定稿却也代表了两党妥协的主要观点并准备在12月11日之前出炉,结果最终由于临近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面临美国政坛的诸多不确定因素而暂停审议,没有做任何变动再次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
就目前的政策发展趋势而言,最终法案的具体规定以及生效时间仍然充满变数且扑朔迷离。但是,涨价和严管已是板上钉钉,包括最低投资金额涨至80万美元、增加EB-5计划透明度、加强区域中心监管、保护投资人远离欺诈项目等。
而改革争议的焦点,则主要集中在TEA定义更改、就业创造计算方式变更等对投资人有着重大影响的议题上。
项目简介
EB-5移民签证,是一个两步走的签证。申请人需要先在美国移民局认可的区域中心项目上完成投资,然后获得一个美国临时居住签证(I-526签证),再赴美国定居和生活,5年后,申请人的区域中心投资期满即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转为美国永久居民签证,即美国绿卡(I-829签证)。
根据美国移民法案规定,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公民,年龄满21周岁,具有50万美金的投资资金且无犯罪记录,就可以申请投资区域中心项目。
目前,美国移民局认可的区域中心项目一共1100多家区域中心和EB5移民基金公司可供移民投资者选择,移民投资方式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有借贷型、股权型、投资组合型,其中,绝大多数区域中心项目都是借贷型项目,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自行选择自己喜欢的项目进行投资。
这几类投资项目的运作方式如下:
借贷型
借贷型投资属于对项目方的借款,项目方支付极低的利息,作为低息借款的回报,投资人获得绿卡,项目方会用项目的自有资产作为借款的担保。
股权型
股权类投资人的投资款将直接或间接拥有所投资项目的股权,可一定程度参与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可参与公司的分红。
投资组合型
投资组合型是某一项目旗下拥有多个投资标的,选择美国投资移民机构的投资人将分散投入到不同标的中。如果某一标的出现问题,并不影响其他,通过分散风险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分散投资和风险。
查字典留学网专家介绍,投资人不管选择哪一种投资方式,投资款都可以在5年期满之后选择赎回或者退出,部分项目在收回投资款的时候,不仅可以拿回本金,还会有利息和股权分红。同时,投资人可以获得美国移民局签发的美国绿卡(I-829签证),从此,自由出入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