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移民部发布公报,公示30天,将改变移民规程中对附属子女的定义,从19岁提高到22岁。
现在的移民政策是,年龄在19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和主申请人一起申请。移民局这次拟提高该年龄的上线,希望主申请人把他们的孩子都带进来,这样可以减少申请数量。
需要注意的是,在3年前,22岁以下一直在依靠父母读书也可以作为附属小孩一同申请移民,但这次并没有恢复这一条,而是沿用了19岁定义中的身体或智力缺陷条款。我们看看具体打算怎么改。
移民规程第2条中关于附属小孩定义的(b)(i)和(ii)小段,将会被以下内容取代:
(i) 不满22岁,没有结婚,也没有同居伴侣;
(ii) 已经满了22岁,但是因为身体或智力原因,在22岁之前的某个时间一直到现在,持续依赖父母资助,无法在经济上自立。
然而,这次公告中指出,移民局认为:几年操作下来,他们发现,让19-21岁之间的青年去单独申请经济类移民实际上很难达到申请条件,这一法案也让这些青年难以与家人团聚。而实际上,这部分年龄段的青年人对加拿大的经济很有帮助作用。甚至在一些家庭中,他们还可以承担帮父母照看家中弟弟或者妹妹的责任。因此,移民局于2016年10月28日正式发出公告,修改此项法案。
那么,如果是在这一改变生效之后提交申请的,就可以用新的年龄来定义,而这之后,许多大学生也将能够通过子女团聚移民来到加拿大。
加拿大移民局认为,更多的接收移民不仅可以吸纳世界各地的人才、帮助经济发展,还会使加拿大各个社区的多元性更加丰富。对于加拿大来说,接收移民对本地经济和社会都有很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