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签证拒签情况
① 受理中:是指签证手续还在领馆办理,申请人临时需要使用护照,那么就向领馆申请借出护照,使用完以后再送还给以继续审核的情况。
② 取下:是指签证手续在办理中,突然因为申请人个人原因不能去日本了,那么就向领馆提出撤消申请的情况。该情况对以后申请签证没有影响。
③ 终止:签证申请因为某些因素没能通过的一种情况。该情况对以后签证申请的影响程度较轻,可以马上再继续申请签证。
终止的对策:建议下次申请的时候把日程表、理由书等细节写的再详细一些,请专业人员先进行一遍审核,然后再递交。
④ 拒否:签证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也就是俗称的“拒签”。对以后签证申请的影响程度较为严重,同类签证必须在半年之后才能再次申请。
如果你的短期签证被拒否了,原则上是半年后申请,但入国由于事情紧急,必须再申请一次的话,可以请你的日方保证人直接打电话到领事馆签证部,向其说明这次赴日的目的和非去不可的理由,并且提出希望能得到马上再申请签证的机会。如果领事馆签证部同意了,此时一定要问出他的分机号码,再次递交申请的时候告诉代理点,这套材料申请已获得了该分机担当人员的同意。如果领事馆签证部依然不同意,那就只能等半年后再申请,但是成功几率同时也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