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自雇就业移民须知
一、 新加坡就业移民EP(也称技术移民)简介:
就业移民是新加坡现存三种移民途径的主要途径之一,旨在通过申请就业准证,从而完成移民的目的。新加坡就业准证(EP)是新加坡人力部颁发的等级最高工作准证,申请者的准证成功批准后,可以进一步申请新加坡的永久居留权(PR)。
关于自雇就业准证(EP)的定义,如果是持有公司股份,以公司股东身份申请就业准证(EP),则被定义为自雇就业准证,申请者为公司老板。
如果不持有股东身份,只是以公司董事或雇佣的员工身份申请,则为普通的就业准证(EP),申请者为公司员工。自雇就业准证(EP)和就业准证(EP)的准证类型并无任何差别,但申请者在公司扮演的角色不同。因为公司角色的不同,在申请永久居民(PR)时审批标准也会有差异。
就业准证(EP)2014的调整:
1.就业准证(EP)于2014年1月1日起,就业准证月薪的要求从原来3000新币,调高至3300新币。
2.就业准证(EP)于2014年3月1日起取消原有P1 P2 Q1的区别。以薪水区分可以申请家属证件的资格。
3.就业准证(EP)于2014年3月1日起,对学历并无特别要求。年轻的申请者需拥有优秀院校的毕业证书,且达到3300的雇佣薪水。而年长的申请人必须拥有更高的薪水以及相应工作经验和工作质量。
就业准证(EP)批准后,可为家属申请的准证如下:
申请条件 家属可以办理的证件
薪水≥8000/月 家属准证(DP)
家属准证
1.配偶(合法结婚)
2.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包括合法收养的)
长期访问准证 (LTVP)
1.普通法配偶(特殊国家)
2.未婚残疾儿童21岁以上
3.21岁以下未婚继子女
4.父母
薪水在4000-8000/月之间 家属准证 (DP)
1.配偶(合法结婚)
2.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包括合法收养的)
长期访问准证(LTVP)
1.普通法配偶 (特殊国家).
2.未婚残疾儿童21岁以上 .
3.21岁以下未婚继子女.
关于就业准证(EP):
1.一般情况下,作为公司股东和董事,在申请自雇就业准证时,批准率会高些。
2.就业准证(EP) 申请可以申请者与家属一同申请,也可以申请者先单独申请,在其工作准证被批准后,再为其家属申请家属准证。
3.就业准证(EP)配偶在获得家属准证(DP)后,找到工作,可向人力部申请LOC批准信(Letter of consent),无需再申请工作准证。也不暂用公司外劳名额。
4.自雇就业准证(EP)小孩在获得家属准证(DP)后,小孩可直接入学新加坡政府中小学,无需参加AEIS考试。
5.学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以及公司是否聘请本地员工是申请工作准证最核心的因素。
6.工作准证持有者是否需要长期逗留新加坡并无严格规定,但长期的经验表明,申请者在新加坡逗留的时间越长,对其以后续签工作准证或者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越有利。
7.通常在工作准证被批准后,约12 – 24 个月内可以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