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户籍
一、本市户籍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可以先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预申请通过初审后,在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理地点,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本人持预受理号码、户口簿、身份证、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与预约时间达到选定的接待大厅,按照现场办证流程提示完成现场申请。
二、暂不能进行网上预申请的人员包括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
三、网上预约未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到现场排队办理。
四、办证时限为八个工作日(自现场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特殊情况除外。
五、如果您网上预约的申请类别与现场申请不符,请您重新提交网上预申请。
六、2014年1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在翼-拍照互联网服务平台(网址:http://bj.e-photo.cn)查询选择能够拍摄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馆采集照片。前台受理民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片回执单调取申请人数字相片办理业务。
外地户籍
一、非京籍在京就业人员、在京高等院校在读非京籍大学生;上述人员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及未满16周岁子女(均须在京居住满6个月);本市户籍人员非京户籍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非本市户籍且在京居住满6个月的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非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且在京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申办出入境证件须先登录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应邀赴台除外)。预申请完成后可在48小时后登陆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二、初审结果30日有效,申请人通过初审的,请及时预约,并于预约时间到达选定的出入境接待大厅,按照现场办证流程提示完成现场申请。
三、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先根据初审结果自行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可重新在网上提交申请。再次申请不通过的,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现场复核。 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复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须回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四、出入境证件的申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六、申请人须保证网上填报内容真实无误、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询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七、如果您网上预约的申请类别与现场申请不符,请您重新提交网上预申请。
八、 2014年1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在翼-拍照互联网服务平台(网址:http://bj.e-photo.cn)查询选择能够拍摄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馆采集照片。前台受理民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片回执单调取申请人数字相片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