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移民受养人如何申请香港定居?
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保证人如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即享有入境权或可无条件逗留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可申请来港居留:
其配偶;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以及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
保证人如属获准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开办/参与业务的企业家或受训人士的身份)、就读(获准来港在本港颁授学位的院校修读全日制本地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或以资本投资者身份注12,或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来港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可申请来港居留:
其配偶;以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
按现行政策,获准来港就读人士的受养人可在港就读任何课程,但除非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许可,否则不可在本港从事雇佣工作。
香港移民受养人如何申请香港定居?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
如符合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申请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申请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记录;以及保证人能够把受养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以上,并为他/她提供适当的居所。
香港移民受养人如何申请香港定居?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
内地的中国居民[除非其保证人为获准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开办/参与业务的企业家或受训人士的身份)、就读(获准来港在本港颁授学位的院校修读全日制本地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或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注12、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来港的人士];
以单程通行证计划以外途径取得澳门特区居留身份并现居澳门特区的前内地中国居民;以及阿富汗及朝鲜的国民。
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而现居海外的中国护照持有人可以受养人身份申请来港。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的中国护照持有人,亦可以受养人身份申请来港投靠其保证人(即那些同样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并已根据第7段获准来港就业或根据第46段获准透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中国护照持有人)。申请人亦须符合第58至61段的准则及其他一般入境规定。
注12: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已由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起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