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澳台地区学习证明
凡在香港合作研究、就读时间超过6个月(包括6个月)的学生学者,均须到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教育科技部报到注册,以便在离港时开具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此证明可作为回内地申请博士后时的驻外使领馆的推荐意见、今后如赴美国学习(工作)申请回国服务2年的豁免签证证明及享受其它有关归国人员优厚待遇的凭证等。如没有报到并登记,届时一律无法提供上述服务。中联办规定,如果到达香港后的三个月内没有去中联办注册,在毕业后就不能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则上没有补救措施。
如何办理香港学习证明
去中联办注册需要携带港澳通行证,学生证或职员证。进门后,去大厅服务台,领一个份登记表并填写,填写完毕上交就可以了,无需手续费。填表时注意几点:没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档案所在人才中心的名称(省市写清楚);政治面貌要填(至少要画条横线);学习或工作性质要写清本科生、硕士、博士还是研究人员(但是所有内容必须写中文);离港时间要写最后离开时间,而不是通行证上让你换证的时间。 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原则上,在离开香港前的三个月内都可以到中联办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但前提是以前刚到香港后的三个月内在中联办注册过。
到中联办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需要携带港澳通行证,学生证或职员证。与注册不同的是,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是可以由别人代办的。如果由别人代办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时,需要携带港澳通行证,学生证或职员证的复印件,其中港澳通行证需要复印首次抵港(大陆和香港)签注的页面及最后一页。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如果遗失,是可以补办的。进门后,保安会指引你去大厅服务台,在哪里领一个号码牌,填写一份留学证明申请表,立等可取,一份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需要 20港币的手续费。
以上是去香港学习证明办理的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到您。